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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盛乐实验学校2015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9名,报名时间:8月17日至8月21日,详情请关注学校网站(http://syxx.imnu.edu.cn).
2015年乌海海勃湾区招聘73名幼儿园合同制保教人员公告
根据幼儿园岗位需求,海勃湾区公开招聘幼儿园合同制(不入编)保教人员73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区属幼儿园教师22人(其中蒙幼蒙语授课教师2人)、保育员25人;
2.新建海勃湾区第十幼儿园(新丰村、新地村)教师16人、保育员10人。
幼儿园共招聘教师38人、保育员35人,合计73人。
二、招聘条件
(一)教师条件
1.2012-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后出生);
2.具有幼儿教师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要求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4.乌海市户籍(含生源地);
5.在海勃湾区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民生工作者,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后出生),不受户籍、毕业年限限制,凡符合上述其他招聘条件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保育员条件
1.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
2.身体健康,持有健康合格证;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1980年8月1日后出生);
4.乌海市户籍。
(三)教师、保育员不可互相兼报。
(四)蒙幼蒙语授课教师、第十幼儿园(新地村、新丰村)教师、保育员单独招聘,报名时须在报名表的报考岗位栏内注明报考的岗位。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行政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 18日至8月20 日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20日18:00时,在截止时间前未提交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视为自动放弃。
2.报名地点:乌海市第二中学北楼二楼大厅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报名者须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教师资格证原件(报名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证书验证)及复印件1份,近期2寸蓝色同底免冠照片3张,并填写《2015年海勃湾区公开招聘幼儿园合同制(不入编)保教人员报名表》。报名时需缴纳报名费20元、考试费80元。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报名时要详细、准确、如实填写《2015年海勃湾区公开招聘幼儿园合同制(不入编)保教人员报名表》。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5.资格初审。招聘办公室对报名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向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发放准考证。
6.领取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8月22日15:00至18∶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联系人:邢老师 联系电话:0473—2059725
边老师 联系电话:0473—2059707
(二)开考比例
招聘名额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2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可以调整比例。
(三)考试
1.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及专业知识。
2.试讲(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试讲结束后,根据笔试、试讲总成绩,确定拟聘人员。
3.民族政策加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第十九条规定,对于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4.考试时间。笔试时间2015年8月23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试讲时间、地点在海勃湾区政务网上另行通知。
5.成绩公布。考试结束后,将在海勃湾区政务网公布考试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岗位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五)拟聘人选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聘人选。
(六)公示
对拟聘人选在海勃湾区政务网上公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聘用人员管理
聘用人员在海勃湾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幼儿园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考核,三年一签订。考核不合格,幼儿园可以自行解聘。
五、聘后待遇
聘用教师、保育员均不列入编制,待遇按以下标准执行:
1.教师工资待遇为每人每月2500元,缴纳社会保险,在合同期内,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增长情况研究确定增资额度。
2.保育员工资待遇为每人每月1800元,缴纳社会保险,在合同期内,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增长情况研究确定增资额度。
考入第十幼儿园(新地村、新丰村)教师、保育员每人每月享受200元交通补贴。(如有同类政策只享受一项,不重复享受)
六、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473-2059589
报名详情请登陆海勃湾区政务网:http://www.haibowan.gov.cn,并下载《2015年海勃湾区公开招聘幼儿园合同制(不入编)保教人员报名表》。
说明:
(一)报名者对提供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报名者应当保持电话联系通畅,如因本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三)考试相关信息请随时查看海勃湾区政务网,不再另行通知。如因本人原因,不能正常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
海勃湾区幼教招聘领导小组( 代章 )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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